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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实相】原义为本体、实体、真相、本性等;引申指一切万法真实不虚之体相,或真实之理法、不变之理、真如、法性等。此系佛陀觉悟之内容,意即本然之真实,举凡一如、实性、实际、真性、涅槃、无为、无相等,皆为实相的异名。实相超越一切相对相,超越一切语言效用,因为一切语言都是相对性,而实相则是绝对的真理。
佛教的基本理论是‘缘起’,缘起,即是众多因素条件,关涉对待而起。缘起有其纵向的关涉对待的关系、和其横向的关涉对待的关系。自纵向的时间上看,是前因后果的关系,自横向的空间上看(就时间某一点上看),是彼此对待的关系。所以,‘此生故彼生,此灭故彼灭。’是时间上的因果关系;‘此有故彼有,此无故彼无。’是空间上的对待关系。诸法以因缘对待而生起,自然没有独立的自性(即没有固定的不变之性)所以在时间上有生、住、异、灭四相。以有生灭,所以‘无常’;而众多因素条件生起的事物,没有中心的主体,无主体所以‘无我’。诸法无常、无我,故其本性是空——即是‘空性’或‘性空’,所以‘空性’是诸法的本质,是本来如此的、不增不减的法性,此法性即是诸法实相,亦即是真如。
[唯识名词白话辞典 (唯识名词白话新解) - 于凌波居士著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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