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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绮语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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佛家所说“十恶”中,属于“口业”的有四种,“绮语”即其中之一。“绮”字的本义是平纹起花的丝织品,引申为华美、艳丽。凡一切邪僻不正或涉及男女私情的话,都称为绮语。如梁武帝《答菩提树颂手敕》:“但所言国美,皆非事实,不无绮语过也。”关于“绮语”的定义,各家所说各有侧重。或谓“染心所发诸语”(《俱舍论》),或谓“以非时(不合时宜)故”(《成实论》),或谓“邪言不正”(《大乘义章》卷七)等。主要是涉及艳情的花言巧语,如后世文人所做的艳词淫曲之类。例如:清·陈廷焯《白雨斋词话》卷五:“近人为词,习绮语者,托言温、韦。”唐末五代的温庭筠和韦庄,是“词为艳科”的鼻祖。又如清·李渔《怜香伴·香咏》:“贫尼少时也学拈毫,摩顶以来,十年不作绮语了。”意思是说,出家人严守口戒,不再去作那些艳词淫曲了。(李明权)
[俗语佛源 - 中国佛教文化研究所 编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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