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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一报还一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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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国古代原有“报应”之说,谓上天能够降福罚祸,如《荀子·宥坐》说:“为善者天报之以福,为不善者天报之以祸。”这种观点本于“天人感应”的理论,道教亦有“受天报施”(《太平经》)之说,然而“报应”之说盛行民间,当在汉末佛教传入以后。佛教把“报应”建立在“三世因果”的基础上,与中国传统的“报应”说不同。佛教认为:各人所受的报应都是自因自果、自作自受的,既非天降,亦非神罚。种善因得善果,种恶因得恶果。这种因果报应贯通过去、现在和未来“三世”。民间根据佛教的说法,而有“一报还一报”之说,如《古今小说·月明和尚度柳翠》:“只因柳宣教不行阴骘,折了女儿,此仍一报还一报”。意为做了怎样的事,就有怎样的报应。
[俗语佛源 - 中国佛教文化研究所 编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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